
刘庭尧(1936年3月—2026年4月17日),辽宁凤城人,1955年7月参加工作,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长影演员剧团团长。
1964年起,在白城地区吉剧团、京剧团、话剧团、文工团担任团长、导演、演员,创作、执导了30多部戏剧作品。1981年调入长春电影制片厂成为专业电影演员,1989年担任长影演员剧团团长。刘庭尧在长影出演了20多部影视作品,表演代表作有《雁鸣湖畔》《不该发生的故事》《佩剑将军》《智斗美女蛇》《五号机要员》《哈尔滨大谋杀》《田野又是青纱帐》《疯狂的小镇》《老少爷们上法场》《重庆谈判》《七七事变》等,在《田野又是青纱帐》《疯狂的小镇》《重庆谈判》中担任副导演。1987年凭借《田野又是青纱帐》荣获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第一届学会奖“金凤凰奖”。2026年4月17日11时53分,刘庭尧在长春去世,终年90岁。告别仪式于4月19日上午10时在长春朝阳沟殡仪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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