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庆利,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牛庆利同志倾心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勤勉干事,从一名书记员做起,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长为一名综合素质极佳的复合型审判人才。
在法院工作近20年,牛庆利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000余宗。她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勇挑重担,争当骨干战斗员,除承办大量案件外,还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每年审批合议庭其他审判人员的案件近500宗,严把案件质量关,当好合议庭的带头兵、引领员。
在审判工作中,她平等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妥善处理每一宗民事案件,注重加大调解力度,力争达到民事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统一,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
牛庆利同志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受经济利益驱驶,不为人情关系左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认真履行好一个法官的职责。她给自己“约法三章”:不收当事人一次礼,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办任何一件人情案。面对当事人的“盛情邀请”,她总以“只凭良心办案”一口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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