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燕,女,汉族,1982年3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共产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黄春燕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曾带领琼中县委巡察办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担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期间指导发现案件线索416件,立案审查调查184件,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其个人先进事迹《铁面扬正气柔情铸担当》一文,被中国纪检报报道。由于工作出色,于2021年7月被海南省委评为海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9月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2024年4月受到海南省委组织部嘉奖。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