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生,男,苗族,1979年07月生,在职大专,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梅子垭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主管工作:负责政法、综治、法建、信访、司法、人民调解等。分管气象、市场监管、消防、化危品、烟花爆竹、交通、应急管理、佛山寨建设管理等工作。
2025年北京榜样 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 2025年重庆好人 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手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