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兴,男,瑶族,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兴安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俊兴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推进兴安县法治建设工作,担任多部门法律顾问。主持编写了《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基层矛盾纠纷百问百答》《兴安县领导干部法治读本》《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青少年法治读本》兴安县“八五”普法系列书籍。该同志为农民工讨薪法援案件成为全区典型。周俊兴为人正派清廉,模范带头参加志愿者活动、坚持每年无偿献血。通过自身努力,考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2018年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区“三大纠纷”调解处理“先进个人”,2021年被广西区委宣传部等三部门评为“2016年至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获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2025年12月,被授予“2025年桂林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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