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金丽,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金丽法官自2004年担任助理审判员、2005年任审判员以来,先后履职于榆阳区法院郭家伙场法庭、民一庭、民二庭,以及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速裁中心、民三庭,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15年至2016年,她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挂职锻炼一年余,积累了更丰富的审判经验。二十一载坚守民事审判一线,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将审判事业视为毕生追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地方司法建设,承办及参与审理案件逾万件,为法治进步与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坚守公平正义生命线
自独立办案以来,贺金丽同志长期担任庭室业务骨干,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其所涉案件类型广泛,涵盖传统民事纠纷、公司权益、知识产权、执行异议、仲裁及公证债权文书撤销、第三人撤销之诉,乃至破产及涉外商事案件等。面对新型案件,她始终坚持“事实求真、法律求准、价值求善”的办案原则,注重证据审查与程序规范,积极引导当事人补强证据、调整诉请,必要时亲赴现场勘查,竭力还原客观事实,保障程序公正。在2004至2021年的十七年间,她经手的数千起民商事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发改率极低,且鲜有信访情况发生。去年,她成功审理了榆林中院首例涉外商事案件——一起信用证止付纠纷,为避免近50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她还承担了大量具有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
凭借二十余年的审判实践,贺金丽法官锤炼出精湛的调解技艺,并巧妙运用心理学知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防范社会风险。在婚姻家事、继承等身份关联案件中,她善于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回溯情感根源,以亲情唤回理性,成功修复多起家庭关系。例如,在一起二审离婚案件中,女方曾因极端行为引发关注,贺法官细致洞察双方情感基础尚存,通过多次沟通、赠书引导,最终促成夫妻和好,家庭重归圆满,并陆续生育二孩、三孩。面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案件,她灵活制定调解策略,避免矛盾激化。如某离婚案中,男方有严重家暴史且情绪极端,扬言行凶。贺法官并未机械启动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程序,而是协同亲属、村委会周密布局,通过“表演式调解”逐步消解男方敌意,最终使其平和接受离婚结果,避免了恶性事件发生。对于因程序瑕疵需发回重审的案件,她亦着力实质性化解纠纷,常通过一揽子调解方案彻底解决当事人间多项争议,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聚焦民生、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贺金丽法官不仅止于办案,更长期关注社会热点与民生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她多次携手当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公众法律意识;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深入调研并撰写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其参与撰写的《关于建立法官干警心理干预机制的必要性及对策研究——基于榆林两级法院的调研》荣获2018年全省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新时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的成因与对策——以榆林市两起案例为视角》获2021年全省三等奖。在审理一起羊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时,她敏锐察觉到畜禽饲料安全隐忧可能危及公众食品安全,随即主动与行政监管部门座谈研讨,并向市场管理局、畜牧局、公安局发送专项司法建议,推动三部门联合整治规范饲料市场,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了司法智慧。
贺金丽法官始终铭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初心,二十余年如一日坚守岗位,以专业、智慧、温情赢得群众广泛称赞、律师界高度认可与组织深切信任。她以扎实的工作、显著的业绩和良好的形象,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为榆林市法治建设进程写下了熠熠生辉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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