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明,沙洋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2021年9月6日凌晨45分左右,雷小明在与胡明华(沙洋县沙洋镇黄山社区工作人员)在汉江边巡堤时,发现一名轻生女子在河中边哭边走,当时正值汛期,江水湍急,两人来不及思考,奋不顾身跳入江中,齐力将女子救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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