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兰兰,女,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密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她扎根基层检察一线13年,以“零错案”的专业水准筑牢司法公正防线,用“不缺位”的履职态度扛起检察责任,在案件办理中深耕细作,在民生服务中恪尽职守,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鸡西市公诉标兵、密山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生动诠释了“检察官既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履职尽责的实干者”。
办“民生案”解“揪心事”,以柔性履职践行司法担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履职的价值在于解决群众真难题。”这是李兰兰坚守13年的职业信念。她办理案件从不满足于“程序合规、结论正确”,而是以极致负责的态度,将司法办案与民生需求紧密结合,让履职既有法律的“力度”,更有民生的“温度”。
2023年,在办理一批农民危险驾驶案件时,李兰兰敏锐察觉到涉案农民正面临“审查起诉”与“春耕生产”时间的冲突——若按常规流程推进,农民可能因被追究刑事责任错过播种期,一年生计将受影响。为兼顾司法公正与民生实际,她主动扛起协调责任:一方面多次与法院沟通,详细说明农民农忙的紧迫性,建议法院合理适用诉讼程序,尽量将庭审时间避开农忙时段;另一方面牵头与公安机关会商,推动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明确此类案件诉讼流程需避开春耕、秋收关键期。最终,案件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办结,所有农民均未耽误农事,实现了“司法办案”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被告人战某某因事故致残卧床,无法到院配合办案。李兰兰拒绝“让家属想办法”的简单处理方式,而是带着案卷、设备主动上门,将临时讯问室设到病床前;考虑到战某某家庭困难且认罪态度诚恳,她严格依据法律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并持续与法院沟通,推动庭审“搬”到战某某床头。从上门讯问至床边庭审,她用“多跑一步”的履职担当,既保障了司法程序公正,又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赢得“司法有情履职尽心”的赞誉。
跨千里追正义,以执着坚守攻克疑难案件
面对跨度长、难度大的案件,李兰兰始终以“不放弃、不退缩”的敬业精神,扛起查清事实、维护正义的责任。2024年,她受理了一起跨度30年的故意伤害案:1994年曹某被王某刺伤致重伤一级、高位截瘫,王某潜逃30年后落网却无力赔偿,曹某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面对此种情况,李兰兰坚定表示:“案件再难,也要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
为查清案件细节、帮曹某争取权益,她开启“多线攻坚”模式:对内,迅速将案件难点与当事人困境反馈至控申部门,推动司法救助线索高效流转;对外,反复与密山、王某户籍地两地司法局沟通,阐明案件特殊性,为曹某争取到法律援助;考虑到曹某行动不便,她亲自陪同法律援助律师驱车500余公里上门,协助整理病历、事故材料,逐句讲解法律程序,手把手指导填写司法救助申请与民事诉状。
尽管王某无履行赔偿能力,但在李兰兰的持续推动下,曹某顺利拿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30年的维权困境得以缓解。这场跨越千里的“正义接力”,彰显了她“案不办结不放手、事不解决不松劲”的敬业本色。
护“成长路”传“法治爱”,以延伸履职筑牢校园防线
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李兰兰将“普法育人”视为检察履职的重要延伸,以高度的责任感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她深知,校园法治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必须贴合学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始终围绕“学生需要什么、法治教育缺什么”精准发力。
在校园法治讲座中,她摒弃“空洞说教”,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用真实案例讲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既教学生“遭遇欺凌敢说不”,也引导“不做欺凌帮凶”;针对青少年冲动易怒的特点,她融入“情绪管理技巧”,帮助学生用理性化解矛盾。每次讲座后,她都会主动留下联系方式,承诺“学生有困难随时找我”,把法治守护延伸到课堂之外。
为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防线,她牵头建立“检察官-老师-家长”三方沟通机制:定期与老师交流学生课堂表现、心理状态,及时干预有困惑的孩子;通过家长会、线上群聊普及家庭法治教育知识,指导家长用正确方式引导孩子。在她的持续努力下,所负责学校的校园欺凌事件显著减少,学生法治意识大幅提升,她也因履职到位、成效显著被评为“优秀法治副校长”。
守“初心线”尽“岗位职责”,以平凡坚守诠释敬业本色
13年来,李兰兰的敬业精神体现在每一件小事、每一个案件中:办理邻里纠纷案件时,她主动调解矛盾,让“案结事了”更“人和”;面对群众法律咨询,哪怕加班到深夜,也会逐一耐心解答;收到群众锦旗时,她总说“这是对检察履职的认可,更是我继续尽责的动力”。
她从不用“豪言壮语”彰显自己,却始终以“俯首案卷的专注”确保每起案件公正无误,以“主动上门的脚步”把履职做到群众心坎里,以“跨千里的奔波”攻克疑难案件、守护正义。13年检察路,她把“敬业奉献”融入履职的每一个环节,用专业、执着与坚守,书写了新时代基层检察官“在岗尽责、为民司法”的动人篇章,证明了“平凡岗位只要坚守职责,就能绽放不平凡的光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