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强,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房县大队三级警长。
他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少发事故少伤亡就是最大民生”的理念,时常进入高速沿线村庄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热心接待每一名办事群众,积极妥善处理每一处道路隐患、每一次车辆故障。曾荣获十堰市公安机关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2025年重庆好人 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手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2025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