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女,1947年5月出生,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轻时,她曾是一名兵团战士,后考取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2006年,塔拉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维权志愿者工作团副团长,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在自治区妇联搭建的平台上,塔拉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开展普法宣传等。
2016年,由塔拉办理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当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及次年“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同年参与“女记者红梅被家暴致死案”,被告人获死缓,案件被评为“中国十大性别歧视案件”;还有“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等也获评优秀案例。
塔拉还积极为区内外遭教师性侵害女童提供法律援助,如宁夏灵武、海原,湖南益阳等地的教师性侵儿童案,以及“满洲里儿童性侵案”“西安幼儿园喂药案”等,让受害人获赔偿,犯罪嫌疑人受惩处。同时承办多起女职工劳动争议案,帮助她们获得经济补偿,弘扬了法治精神。
2016年6月,“塔拉律师爱心公益汇”成立,塔拉带动10多名年轻律师加入,多次参与“建设法治内蒙古 草原巾帼在行动”等活动。
塔拉先后获评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志愿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塔拉当选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她将继续开展法律公益服务,积极发挥律师作用,为建设北疆亮丽风景线继续前行。
2025年,荣获“全国最美志愿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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