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让利,现任宝鸡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工作职能,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坚定的法治素养和精益求精的专业素养,投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宝鸡市先后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评估。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全省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对党忠诚,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法律人的第一粒扣子,必须紧扣在党和人民的事业坐标轴上。”这句镌刻在王让利心头的信念,早已化作他躬身实践的行动指南。作为深耕法治领域多年的资深实践者,王让利将政治学习视为刻入骨髓的生存本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工作中,他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坚定、敢于担当。在个人同组织的关系上,他对组织忠诚老实,严守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贞不渝、诚信不移,勤政务实、廉洁清正。
专心专业,做工作中的行家里手
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业性很强,王让利善学习、爱钻研,工作之余,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钻研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以锲而不舍的学习增强素质本领,努力成为“政策通”“数据库”“活字典”。在实践中钻研业务、提升能力,他努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在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将100项指标细化分解为300余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等41家部门,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形成共识,确保每项任务都有部门接、都有部门干,先后梳理审核86000余份工作资料。
敢为敢闯,永葆“探路者”首创姿态
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动作”时,他还结合宝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全省率先出台《宝鸡市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打通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实现市县镇三级法治政府“全贯通”。出台《宝鸡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起草《宝鸡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宝鸡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等制度文件,以规范行政检查‘小切口’,做好优化营环境“大文章”。制定《宝鸡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宝鸡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选聘2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8个监督联系点等一系列举措,受到了全市乃至省厅的一致好评。
聚焦民生,坚守为民情怀与法治温度
制定《宝鸡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若干措施》,组织做好全市权责清单审核和执法事项目录编制,依法审核34个部门权责清单3511项,指导24个部门完成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形成《宝鸡市市级部门行政裁量基准汇编》,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办”,切实解决涉企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发布公告、走访调研、建立合作机制等多种方式,搭建12条线索征集渠道,征集并整改问题线索232件。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成立5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和41个市级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法律知识测试32场(次),参考7200余人,抽查案卷1336宗,反馈整改问题545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厚积薄发,在岗位上兢兢业业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王让利把压力转变为动力,“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他的工作常态。有时在面对其他执法单位关于行业行政执法问题,他便通过翻资料、查文献等途径,只为圆满解决一个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科室负责人,他从不因为身处基层而对负责的工作有半点懈怠,总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如2022年,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评估,他在任务繁重、压力空前的情况下,努力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等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受到一致好评。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王让利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党员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默默奉献的精神面貌,书写着一篇又一篇不平凡的故事,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当代共产党员的信念和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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