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女,汉族,中共党员,策勒县民政局管理岗7级(策勒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该同志面对100余名生活多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老人(超半数患各类疾病),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五年来,以身作则,既抓全院管理,亦亲力亲为参与日常照护,工作之余,组织开垦闲置地种植蔬果花草,丰富老人生活。她倾注心血呵护每位老人,倡导“像对待父母一样服务老人”,受到老年群体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2025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4年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