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浩南,男,26岁,沧州市新华区海河东路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员。参加消防救援工作以来,始终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训练第一个上、工作第一个干,苦练体能,狠练技能,迅速成为应急救援的拳头尖兵。特别在“7.18沧州市百合世嘉西门爆炸事故”中,随攻坚组进入废墟,不畏生死,主动请缨前往处置处于燃烧状态的液化石油气罐,第一时间冲进火场,果断拎起滚烫喷火的煤气罐冲出火场,有效避免了二次爆炸事故发生,并与战友一并迅速扑灭火灾,英勇壮举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在增援山东寿光排涝抢险、抗击台风“利奇马”等任务中,始终坚守一线,清淤排涝、加固堤坝、转运物资,出色完成了上级交付的任务。在新冠疫情来袭之时,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放弃与家人过年团聚的机会,别离怀孕的妻子,始终坚守岗位,主动做好队伍内部疫情防控和灭火救援中,以实际行动彰显青年消防指战员的责任担当。
2021年4月,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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