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艳,女,九三学社社员,胶州市人民法院马店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刘克艳坚持以法律为信仰,以为民为初心,深耕审判业务10余年,在民商事合同、交通事故、金融保险、继承、分家析产等各类案件审理上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注重引导当事人在纠纷中寻求利益平衡,力求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化解好每一个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情,多年来办结各类案件达6400余件,无一瑕疵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主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融入当地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框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化、精细化,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全力保障辖区项目顺利建设,为平安胶州建设贡献力量。2023年,马店法庭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提质增效示范岗”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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