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峰,男,51岁,沙洋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从事基层财政工作30年,无论在什么岗位,他勤恳、扎实、廉洁、高效,2次获得沙洋县财政系统“工作标兵”,2次获得沙洋县“三农”工作先进个人。他带领股室人员连续3年赢得“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A”等次。疫情防控期间,他担任汉津花园最大的网格员,每天步行6公里,坚守46天,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获得居民的信任、社区的肯定和滨江新区的表扬。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