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峰,男,51岁,沙洋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从事基层财政工作30年,无论在什么岗位,他勤恳、扎实、廉洁、高效,2次获得沙洋县财政系统“工作标兵”,2次获得沙洋县“三农”工作先进个人。他带领股室人员连续3年赢得“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A”等次。疫情防控期间,他担任汉津花园最大的网格员,每天步行6公里,坚守46天,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获得居民的信任、社区的肯定和滨江新区的表扬。
2025年重庆好人 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手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2025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