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峰,男,51岁,沙洋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从事基层财政工作30年,无论在什么岗位,他勤恳、扎实、廉洁、高效,2次获得沙洋县财政系统“工作标兵”,2次获得沙洋县“三农”工作先进个人。他带领股室人员连续3年赢得“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A”等次。疫情防控期间,他担任汉津花园最大的网格员,每天步行6公里,坚守46天,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获得居民的信任、社区的肯定和滨江新区的表扬。
第八届长沙市道德模范 2025年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中国工程院院士 202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 2025年北京榜样 第六届长沙市道德模范 2025年重庆好人 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