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春燕,女,汉族,1983年3月出生,浙江德清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曾荣获2016年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浙江省道德模范等称号,党的二十大代表。
她办理各类案件超1600余件,无一错案,近三年指导、办理省级以上精品案例20余件次。在全国率先破题首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至2.38%,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比降幅居全省首位。多个应用理论课题获最高检立项,以打造“春燕工作室”的检察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品牌工作连续3年被写入最高检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在浙江省坚持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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