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辉,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该同志立足岗位职责,积极投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指导全区各地起诉涉黑恶案件977件5947人,着力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所在单位及部门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广西工人先锋号”等荣誉。他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先后推动清理“挂案”1448件,排查有案不立等案件4866件,监督整改问题案件179件,督促办结监督立案后公安机关未移送等侦查环节“挂案”11840件,指导的1起案例为被害房产开发企业挽回损失6亿余元、止损4亿余元,帮助900余名购房户顺利办理产权证,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起案例获评全国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在全国检侨合作推进活动、中央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等刊发,28项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被聘为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获评广西检察业务专家。
荣获广西先进工作者、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获最高检记一等功。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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