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波,男,现任微山县司法局高楼司法所所长,高楼乡群众都亲切的叫他“刘司法”。自2006年进入司法行政系统,高楼乡的老百姓都知道“刘司法”,无论是经济纠纷,还是工伤事故,或是邻里矛盾,还是其他案件,只要是他接手的案件,没有哪个当事人不愉快地接受调解。多年来刘元波同志扎根高楼乡,立足湖区、边区实际,在接边联防联调促进接边和谐的调解中不断积累经验、创新模式,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授予市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微山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高楼乡农村先进个人、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11月,被聘请为全省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成员,2017年2月,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17年5月,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0年12月,被评为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
立足岗位 用心钻研强业务
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日益呈现复杂化、多元化的特点,对人民调解工作也有着更高的要求。刚参加司法工作时,他面对简陋的办公设施和自己对业务的陌生,曾经犯过难。遇到民事纠纷、涉法、涉诉案件就束手无策。为了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解决好群众当中的各类矛盾,他刻苦的学习法律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地学习实践,他不仅学通、学懂了农村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而且能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充分地用到工作中去。从那时起,群众有了什么矛盾纠纷、疑难问题都愿意来找他。认清这一形势及明确了思路后,刘元波同志开始边学边干,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开始自学法律专业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然而除了理论学习以外,为了熟悉、掌握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他一有时间就走村串户,从繁华的街道厂矿到偏僻的湖田鱼塘,都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和足迹。该乡刘楼村村民杨氏有5个儿子,老伴过世后,其生活无着落,后经几个儿子商量,由五个儿子平分老人所承包的土地,同时每人每年给老人生活费1000元,看病就医另算。到年底时,因为杨氏老人看病花费有点多,个别儿子不愿意出钱,导致其他儿子的赡养费滞交,老人多次找到村里解决都没有结果,老人求助司法所,希望能够解决其生活困难。刘所长接待后,几次了解情况,弄清了事情的原委。他把老人的几个儿子叫到了一起,准备和他们共同商量解决问题,没想到几个儿子到一起后,因话不投机吵了起来,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第二天,他决定逐个上门做几个儿子的工作,给他们讲法律、拉家常,终于使杨氏的个别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刘所长的不断努力下,几个儿子终于坐到了一起,亲情感化了一切,互相得到谅解,老人的生活费终于有了着落,当时写了赡养协议。通过几次回访,老人的生活费全部得到了落实兑现,使老人终于安享天伦之乐。
创新机制 找准思路建和谐
高楼乡地处苏、鲁两省,微、沛、铜三县接合部,周围同21个乡镇,一个农场相邻,南北狭长120华里,总面积400平方公里。全乡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21000余人。人员居住分散,管理不便,而且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丰富的湖产资源,使接边地区成了矛盾纠纷的“多发地”。为此,刘元波所长带领高楼司法所,把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放到了全乡的社会政治与治安稳定的突出位置,通过实践摸索,尝试同接边友邻单位签订友好协议,成立联合调委会,以大联动、大调解促进大稳定,在接边地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接边地区的共同发展。通过近几年的摸索实践,目前就接边地区的联合调解、联手普法、携手排查、异地管理等联防联调方面已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建立了接边地区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预警机制。2018年以来,与接边友好单位共联谊15次,联防联调23起,其中重大疑难纠纷7起,防止集体上访6起,防止民转刑3起,调解成功率98%;接边携手普法十二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书籍8千余册,宣传资料1.5万余份。通过创新联谊措施的落实,加强并深化了与接边地区的联谊协作,与接边友好乡镇共同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边界,其接边联谊的经典做法多次在接边两市推广,并被江苏电视台报道。X年3月2日上午,在高楼乡XX村和沛县胡寨镇YY村的搭界土地上,正要上演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其原因:2013年,YY村修路占用XX村的土地,就在两村搭界的YY村土地中,拨付了土地4亩给XX村的村民张某,张的父亲在X年2月底去世,张家准备把老人下葬在该土地,3月2号张家去该地勘定坟地穴位,遭到了YY村村民闫某的强烈阻扰,理由是张家定的穴位冲了闫家的风水(闫家的祖坟也在该地块),双方各不想让,上演了开头一幕,双方几十人对峙,械斗在即。接到报警后,高楼司法所与沛县胡寨镇联合调委会成员迅速取得联系,抽调相关人员由刘所长带队迅速赶往出事地点,途中双方各自联系己方村负责人压制势头,赶到地点后,双方各自协调己方人员,初步控制事态发展后,各自带己方人回去研究解决方案,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未果,刘所长得知当事双方正秘密集结人员,而且人员数量很多,双方的目的背道而驰,一方要强埋,另一方要阻扰。如处置不当,边界就会出现流血事件,矛盾就会持续发酵,进而影响边区和谐稳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所长迅速反应,层层汇报,并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联合调委会经过一整夜的反复协商、反复多次挑灯到事发的土地丈量,连夜调整地块、平移张家所定的坟地穴位等一系列工作,当事人双方最终在3月3日凌晨5点半达成协议。为避免意外,两乡镇领导又专门成立以司法所牵头的工作组,就张家老人的下葬现场协调,避免突发事件。在3月3日下午4时,老人入土后,刘所长才放下心来。接边双方的联调工作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边界流血事件。
勇挑重担 服务中心卫和谐
“刘元波同志是党和政府的好帮手。” 他所在乡政府的同事、领导都一致这样评价。工作中,他一直围绕服务中心发展,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主动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对待重大群体事件,他总是用真心换真情,打动群众,针对实际情况,实施法律强心、政策攻心、帮扶暖心等措施,通过生活上救助,思想上帮助,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消融了内心坚冰。2018年6月初,高楼乡再一次进行综合环境整治,小闸村路边有几处违章建筑需要拆除,村镇建设办公室限期拆除,也下了书面通知,可迟迟不见几户的动静。在再一次通知无动静的情况下,乡政府准备强制拆除,知道情况后,刘所长主动请缨,要求调解,未果后再强制拆除,乡政府当即许可。刘所长当即去小闸村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大部分的违建户,尤其是小的违建户愿意拆除,但同时都存在一个“攀比”心理,那就是别人拆我也拆。了解情况后,刘所长来了个“对症下药”,直奔那个最大的违建户张某某,对其从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到环境整治的利处、从法到理、从自行拆除的好处到强制拆除的利害关系都进行了详细的劝说,察觉到其思想动摇后,又让村干部和与其关系较好的有威信的群众对其进行劝说,经过两天十几个多小时的谈心劝解,张某某终于同意拆除,当即刘所长自己出资安排了一顿晚饭,把其它的违建户也叫到场,通过私情交谈巩固了“战果”。第二天,全体违建户都行动起来,不到两天的时间,小闸村全部的违章建筑都得到拆除。刘元波所长敢于担当、讲究策略,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
真情关怀 为人民群众解困
“搞好调解工作就要以心换心,把群众的事作为自己的事来办”,多年来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怀着一颗诚心、一份耐心为辖区人民群体撑起一片保护合法权益的蓝天。刘元波是心胸豁达的一个人,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只有落后的干部,没有落后的群众”。因为群众的思想承受能力差,遇到事情可能会冲动,可只要我们对他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他们会认可的, 每调解一起问题,他都把调解场院所作为一个法律教育的课堂。刘元波坚持把群众当亲人,调解中,经常自带干粮,不给群众添麻烦,很多时候还自掏腰包扶助当事人。比如一当事人刘某遇意外身亡,刘元波在调处过程中,看到刘家两个孩子生活困难,便组织司法所同事、政府工作人员捐款援助,并与其子结成帮扶对象,扶助其上学。多年来,刘元波坚持筑牢第一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他认为,群众发生一些琐碎矛盾不可避免,如果自己及时出面调解,矛盾当场就可能解除,如果没有去调解,就有可能酿成更大的矛盾。一旦上法庭打官司,按照民间的传统,就等于结了仇,可能会留下更深的隐患。因此,在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上,只要自己真重视、真关心、真解决,办法总比困难多;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对民间纠纷引起的一般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等,更多地用调解的办法来处理,尽量采取“换位思考”、“动之以情”的方式来解决。他还注重完善调解网络,经常深入村、居委会传教调解方法。在民事调解上,他入脑用心,能“拉的拉”,能“拽的拽”;在疑难调解的案例上,他想尽一切办法为了一个目的——调解成功;在对待村级事务上,他都主动请缨,想法设法处理好,为乡党委解除后顾之忧;在联防联调上,他更是走到了全县的前列,率先与接边单位签订友好协议,并建立联合调委会,有事情就第一个冲上去,坚持接边共处原则、坚持“首问责任制”,成功地调处了一个又一个的接边纠纷。多年来,高楼的群众都讲“俺相信刘司法”。他自己也说;“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才是对我最大的肯定,调解是门值得探索的艺术,用情用心调就有解”。2018年以来,高楼司法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8起,调处成功率98%,其中联防联调23起,重大疑难纠纷7起,防止集体上访6起,民转刑3起。在刘元波的努力下,高楼乡的调解工作不仅调停了矛盾,也调顺了民心,还调稳了执政根基,成了维稳的“安全闸”、发展的“助推器”、干群的“连心桥”。
履职尽责 所务工作全面开花
为了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刘元波同志多方协调,自筹资金,在乡政府大门口临街二楼争取办公用房,高标准建设了全新的高楼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10间,面积300平方米,设有普法办公室、和为贵调解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宣告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平台、档案室等,功能分区合理、办公设施齐全,被市局评为“五星级司法所”。
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上,刘元波所长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矫正为本、法治为本、务实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融入社会。经过严格管理、倾心帮扶,高楼乡辖区内所有帮教、矫正对象无一人漏管、托管,帮教、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为零。
为了让更多的百姓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意识,2018年来,刘元波所长带领高楼司法所,组织乡政府有关部门,共出宣传车38次,宣传船36次,设固定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品26000余份,开展接边携手普法活动12次,普法进校园、湖区、社区30多余次,通过宣传湖区百姓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目前高楼乡内达标法治示范村全覆盖,建设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各一处。2018年以来,司法所共接待法律咨询对象87人次,为外来民工、湖渔民、困难家庭、老年人及残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42起,有效地解决了打官司难的问题,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较好的维护。法律援助湖上工作站的建立,更为湖区、边区百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廉洁自律 一心为公扬正气
刘元波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能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并且把自己的廉正问题放在司法队伍建设的高度来看待。在基层工作的几年来,从未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情况,当事人宴请均婉转谢绝。由于工作质量高,速度快,又清正廉洁,群众满意度极高。他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形象,他经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多年来,刘元波同志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做一个值得群众信赖的基层司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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