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工作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再审工作的纠错和监督作用,着力提高再审案件的诉讼质量和社会效果,严格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现了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新发展。三年来,潍坊法院共审理各类再审案件468件,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229件。继2020年5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特赦工作先进集体后,2020年10月,审判监督庭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党建工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充分利用灯塔大课堂、学习强国平台、努力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为审判业务的提质增效打牢组织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自律。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五个严禁”的要求,坚持清正廉洁,提高自身修养,注重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抓好审判第一要务,努力提高审判质效
坚决贯彻院党组和上级党委的各项部署,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审监职能。在收案再创新高的情况下,坚持繁简分流,做到有错必纠,对正确裁判也理直气壮维护其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提高信息化水平。再审案件类型繁多,时间跨度长,当事人情绪复杂,多数存在缠诉和信访问题,案件再审难度大,再加上原审程序、实体存在的各种问题,审判监督庭加强学习,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下大气力提高再审案件审判质量。除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注重多向兄弟部门学习请教,加强与原案件承办人沟通,多向省法院请示汇报,所办理的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司法实践中,坚持无论维持或者改判,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严格把握再审案件的改判标准,尤其是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认定标准,对于确需改判的案件,经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三道程序,切实克服再审案件发改的随意性。
注重加强实体审查,审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充分发挥科技优势,潍坊、潍北监狱的远程视频法庭和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减刑假释案件全部通过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全部通过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做到了减刑假释案件全程留痕。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审判监督庭多次协助兄弟法院和部门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提审,实现了远程视频法庭利用最大化。针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判监督庭与市检察院、潍坊、潍北监狱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就案件办理、财产刑的执行问题、减刑幅度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统一了执法标准。
加强调查研究,规范再审案件审理尺度
近年来,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经常发生,有些类似案件在同一个法院,有的甚至是同一个庭室的不同合议庭之间,都做出了大相径庭的判决。为解决再审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此类问题,统一全市法院再审案件审理的标准与尺度,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重点围绕再审审理程序、第三人撤销诉讼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适用等有关问题开展了调研,与相关庭室研讨,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达成共识后,分头对口下达审理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法检合力,充分畅通抗诉案件审理渠道
抗诉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商案件,检察机关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审判监督庭通过与检察院相关处室的有效沟通,加大对抗诉案件审查、审理信息的交流反馈,双方各指定内勤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与信息交流。审判监督庭定期向检察院有关部门通报抗诉案件的发改数量及原因分析;保持双方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同时,审判监督庭定期对受理的检察院抗诉案件进行统计,对审理情况进行调度,特别是加强对指令再审的抗诉案件的调度,规定基层法院案件审结后十日内,向中院报送审理结果及法律文书。
多元参与,积极拓展再审案件调解空间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一大亮点。审判监督庭针对再审案件当事人双方矛盾深、情绪大、调解难的特点,形成了再审调解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承办人先行调解、合议庭参与调解、院庭长指导调解、其他社会主体联席调解等多种方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另外,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恶意调解、违法调解、随意调解等问题,审判监督庭也及时地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为如何进一步规范再审调解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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