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堃,中共党员,现任永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人民法庭庭长。
郭堃同志自1997年进入永寿法院工作以来,时刻保持鉴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严格要求自己,2016年先后被市中院、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2017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永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咸阳市中院评为“全市调解能手”,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被陕西省政法委评为“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永寿县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郭堃同志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农家小院和村委会,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山里群众来一趟法院不容易,办案怎么方便群众怎么来。他说“我们上门立案、巡回宙判,这样当事人就能少跑点路,当法官就得秉承公心调解矛盾纠纷,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
在一起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中,因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不让老人跑路,郭堃同志带领办案团队翻山越岭来到老人家中,先和老人耐心沟通,了解老人的想法,又多次上门找老人的几个子女了解情况,但几个子女都说自己如何孝顺老人,不承认对老人不好。于是,郭堃同志走访周围村民了解情况,不断寻求案件的突破口。最终,在无数次的劝解与协商下,几个子女共同承担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问题看似是一家一户的事,实则关系到乡村的和谐稳定,这类案件绝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要真正在乡村洒下尊亲重老的种子。
果商刘某、张某分别在永寿县高候村、上邑村、陈家村等地收购苹果,苹果已被拉走入库,但果商未付果款,共3万斤苹果价值约6余万元,果农利益面临严重损失,村民扣押了果商租赁的两辆苹果车,双方对抗情绪激烈,情况十分紧急。得知情况后,郭堃同志带领常宁法庭团队处理纠纷。郭堃同志根据果农提供的线索,带领法警在礼泉和乾县找到果商,并将其带回法院和果农一起协商解决。最初果商一直推脱自己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果款,需要宽限几天,但郭堃同志了解到纠纷发生已经多天,有的果农身体有病,急需看病用钱,每晚一分钟,都是对果农的伤害。于是,派出法庭干警前往果商存放涉案苹果的乾县果库,告知果库负责人不得出售苹果,防止果农损失进一步扩大。调解中,郭堃同志耐心听取果农的诉求并做好记录,为防止果商恶意拖欠果款,郭堃一边给双方调解,一边进一步查询果商名下其它财产。经过将近20个小时的持续调解,在常宁镇政府和派出所的配合下,果商最终想办法支付拖欠果款,并当场履行。这起涉及人数众多,且关系着果农们切身利益,关系着永寿和谐稳定的涉群体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基层法庭的法官可不能坐在法庭闭门审案,法庭每年受理案件300余件,其中80%都需要在田间地头来回穿梭,下乡是最常用的办案方式。作为全院办案能手,郭堃同志所办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每一起案件,可以说都是他用脚步丈量出来的,上山下坎、爬坡蹚河,田间地头、农家小屋都留下了他的身影。
创新举措
一是开设农忙“晚间法庭”。在农忙季节,为了不影响群众农活,将案件的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5点以后,这样既不影响当事人农活,又便于群众参加诉讼,有效的解决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紧与农活忙这一矛盾。
二是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常宁法庭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三便利”。即:对老弱病残、边远地区的群众及在农忙时节实行便利服务,主动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在做好巡回审判的同时,常宁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法律知识,在“法庭开放日”让更多的群众、学生走进法庭,感受法律的威严,以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
三是创新“庭所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建立调解工作室,织密调解之网,形成调节合力,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社会成效
近五年来,郭堃同志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件,平均每年的结案率在96%以上,调解率75%,简易程序适用率98%。他是司法公正的“守门人”,面对复杂案件,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不徇私情。他是基层矛盾的“化解者”,始终怀揣赤心,化结解纷。常宁法庭辖区多村镇,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争议频发,郭堃同志常年深入田间地头,将法言法语转变为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土话,同时联合镇司法所、村委会,将矛盾纠纷一一妥善化解。他常说:“法官不仅要会判案,更要懂民心。”郭堃同志以公正立心、以民本立身、以担当立业,是常宁法庭全体干警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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