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才芳,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执法中队队长、药械监管股股长。
在汉阴县市场监管领域,有一位始终以 “法治” 为标尺、以 “民生” 为导向的巾帼先锋,她就是县市场监管局药械执法中队队长、药械监管股股长徐才芳。十余年来,她扎根基层药械监管一线,以 “四个最严” 为根本遵循,用专业筑牢执法根基,用创新优化监管模式,用服务传递法治温度,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诠释着市场监管人的忠诚与担当,先后带领团队获评 “省级药品稽查先进单位”,主办案件入选 “省级典型案例”,成为基层依法行政的标杆人物。
一、深学笃行强本领,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药械监管专业性强、法规更新快,依法行政的前提是 “懂法、用法、精法”。徐才芳始终将学习作为履职第一要务,不仅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系统钻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标 “八项规定” 与 “四个最严” 要求,更以 “啃硬骨头” 的决心攻克业务难关。她主动报名参加国家、省、市各级药械监管培训,利用业余时间钻研《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 “干中学、学中干” 的实践积累,成功取得省级药品 GSP 检查员资格,成为辖区内公认的 “药械监管活字典”。
为带动团队整体执法能力提升,她创新建立 “每日一法条、每周一案例” 学习制度,组织股室人员开展法规解读、案例研讨和模拟执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监管实践。在她的带领下,药械执法中队形成了 “比学赶超” 的浓厚氛围,团队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为后续精准执法、规范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法守底线,彰显依法行政力度
汉阴县共有 114 家药店、164 家医疗机构、306 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对象多、范围广,而徐才芳带领的执法中队仅 3 名成员。面对 “人少任务重” 的困境,她始终坚持 “有理有据、文明执法”,以 “零容忍” 态度打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用一个个 “铁案” 守护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在案件查办中,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从线索核查、证据固定到文书制作、处罚执行,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三年来,她牵头查办药械化案件 97 件,无一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办案质量与效率在全市名列前茅。2022 年,她负责的药械化执法中队因办案成效突出,被省药监局评为 “药品稽查先进单位”;2023 年,其主办的某药品违法案件因典型性、指导性强,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交流,为基层药械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 “汉阴经验”。
执法中,她始终坚守 “安全底线” 不放松。曾为核实某药店进货渠道合法性,连续加班加点核对几百张票据,最终锁定违法证据;为排查农村用械安全隐患,翻山越岭深入偏远村卫生室,现场核查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情况。她用脚步丈量监管辖区的每一个角落,用专业识破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 “穿上这身制服,就要对得起群众信任” 的庄严承诺。
三、创新实践优服务,传递依法行政温度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这是徐才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她始终思考如何平衡 “监管与服务”“惩戒与引导” 的关系,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依法行政从 “刚性处罚” 向 “柔性治理” 升级,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 年 4 月,在对某连锁药店的飞行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因新员工培训不到位,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未建立销售记录,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项。按照条例规定,此类情形可处以警告,但徐才芳在案件调查中了解到,该店连续三年信用等级为 A,无任何违法记录,且涉案医疗器械数量少、违法时间短、社会危害性轻微。“能否适用‘首违不罚’?” 她立即查阅政策依据,发现 2024 年 10 月省药监局发布的《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中,该情形恰好被纳入 “首违不罚” 范围。
为确保 “首违不罚” 不流于形式,她推出 “合规承诺 + 信用修复 + 跟踪帮扶” 三项机制:一是向企业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同时,发出《首违不罚合规承诺书》,要求企业 3 日内组织全员培训、规范销售记录,并自愿将承诺及整改报告纳入省级 “药械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同步出具《行政指导建议书》,明确 “按期整改不予处罚、逾期或虚假整改依法追责” 的具体要求,既给企业整改机会,也划清法律红线;三是组织为期一个月的 “回头看”,对照承诺逐项核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这一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不仅按期完成整改,次年还因信用等级保持 A 级免于同类检查,节省了迎检成本;全县 90 余家药店主动参照该模式开展自查,整改轻微问题 63 个;2024 年全县药械轻微违法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58%,重大违法案件实现 “零发生”,真正实现了 “规范一家、带动一片” 的监管效果。
四、普法惠企促共治,延伸依法行政深度
徐才芳深知,依法行政不仅要 “严执法”,更要 “善普法”。她始终将普法宣传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 “事前预防” 减少违法风险,推动形成 “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 的共治格局。
每年,她牵头组织 “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科普周”“法律六进” 等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和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药械识假辨假常识,向企业解读合规经营要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 2 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3000 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药械安全意识和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在企业服务中,她主动将政策指导贯穿监管全过程。针对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她带领团队上门提供 “一对一” 指导,帮助 50 余家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台账建立,推动监管从 “事后查处” 向 “事前预防” 转变。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曾感慨:“徐队长不是一来就查问题、开罚单,而是帮我们找漏洞、教方法,这样的监管让我们心服口服,也更有信心做好合规经营。”
如今,在徐才芳的推动下,“首违不罚・合规承诺” 机制已从县级延伸到各所的监管工作中,成为当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既守住了群众安全底线,又保障了市场主体活力,让人民群众在 “看得见的改变” 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 “法治汉阴” 建设注入了强劲的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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